
据智利 Portal Portuario 报道,智利宪法法院一致否决了七家水果出口商就马士基(Maresk)Saltoro 号案提出的违宪不适用性请求。该裁决确认了《商法典》第889条第3款、第895条第2款b项、第902条和第1217条的效力和合宪性,这些条款允许船东或承运人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来限制其赔偿责任。
根据这一决定,赔偿将受该机制设定的法定上限约束,该数额低于货物(樱桃)被销毁所造成的损失,后者估值超过1.6亿美元(约合人民币11亿元)。瓦尔帕莱索(Valparaíso)第五民事法院批准的金额约为152亿智利比索(约1.14亿元),相当于损失货物实际价值的大约10%。
这起纠纷源于2025年1月13日,当时这艘货船在航行中发生故障,在太平洋上靠近密克罗尼西亚(Micronesia)附近漂流了23天,延误导致新鲜智利樱桃货物在抵达中国时已变质,最终被全部销毁。
出口商们辩称,允许船东和承运人通过设立特殊基金来限制其责任的法规,侵犯了宪法赋予的权利,如法律面前平等、财产权和获得充分赔偿的保障。在他们看来,该制度让他们最终所得赔偿仅占损失的一小部分。需要指出的是,马士基 Saltoro 号所承运的运输属于所谓的“樱桃快船”(Cherry Express)服务,这意味着承运人向托运人收取比常规运输更高的费用,作为交换,承诺对货物进行直航和快速的运输。
然而,法院认为,责任限制是国际海事法公认的制度,具有合法功能,即保护航运业的生存能力,避免因海上意外导致航运公司破产。因此,法院判定《商业法典》(Commercial Code)中受质疑的条款并未违反智利宪法。
随着申诉被驳回,责任限制基金的按比例分配机制继续有效,该机制已于2025年3月7日获瓦尔帕莱索第五民事法院批准。这意味着各出口企业需按照各自损失比例,分配总额约152亿比索的赔偿金,最终获得的补偿将明显低于实际损失。








